逃避須可恥但有用

12月6日 星期三 陰

步行來回Cheam的威記超市,8千3百步。

近日有關『棄保潛逃可恥』的言論,其實不用爭辯。可恥不可恥的,只因在意他人的目光。在英國呢,不同有東方儒家文化的社會,人是不會太在意他人做什麼的。只要不影響到其他人,做什麼也沒有所謂可恥的。

就算在東方,只要做的人不尷尬,就是看的人尷尬。出爾反爾,違背承諾,就不可恥?今天打倒昨天的我,立場180度掉轉,又不可恥?

最重要是有沒有用嘛。韓信當年受胯下之辱就不可恥?但留下命來就有用。

須知道:逃避須可恥但有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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